今天一大早,朋友A君跟我发牢骚她在公司做的那考勤实在是没法做了。她说她两边不是人。于是我问她是什么情况,她说他们公司有一人休了15天陪护假上了一星期班,因为他们公司是双休每月固定有8天,于是她做了8天休息,领导不通过。我说领导不通过很正常啊!一个月总共才几天,他请了15天假怎么可能还有8天休息。休息休息说白了就是按照你上班的天数按比例安排的休息的。他都没上那么多天班,哪里来的带薪休息那么多?朋友A君说你说的道理我都明白,但是那位同事不接受。他表示他不是整个月没上班,后面上了6天班,所以公司理应将8天休息给到他。显然他这个“理应”是完全站不住脚的。
朋友A君说,如果我按照领导的意思强制性那样登记,那同事肯定恨死我了。我回答道:“你这话说的就水平有欠缺了。在其位谋其事,职场上怎么能论人情?我在公司也是登记考勤的,无论谁包括我自己请假了我都会如实登记,至于发工资老板要怎么给是他的事。我在这个岗位我就要必须要如实登记,履行我的职责。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,无关人情。”
无规矩不成方圆。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的约束,公司怎么会有凝聚力?如果没有约束力,那请假对员工就毫无影响,那么很多人都会请假,那谁来上班?没有生产力谈何收益?因此,如果你真的在乎你的薪资你的发展不到万不得已非请不可的情况下,就不要随意任性的请假。有道是:请假一时爽,发工资时心情犹如火葬场!请假请慎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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