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个淘宝的V5会员,在2016年8月17日购买摩托罗拉Google Nexus6手机时,出于对淘宝的信任,购买了众安保险“淘保包”数码产品意外损坏保险,手机的价格是950元,淘保包的保险费是28.5元;在手机使用过程中,意外跌落造成玻璃屏幕碎裂,当时庆幸我购买了淘保包,可以免费给维修了,就在8月30日咨询了众安保险的旺旺客服后,登陆众安保险的网站报修碎屏成功,在9月1日收到短信(10690681126):您的故障机nexus6已受理成功,请点击一个网址,查看寄送地址及注意事项,并填写回邮地址【维服】;我上网填写维修详情后,在9月1日就把碎屏的手机寄顺丰快递到指定的地址;在9月2日接到上海维修部的电话021-63803511和我核实手机的串号,并接受维修;一直到9月10日中午接到一个021-51971684电话,报了我名字后,就要求我支付手机维修超出保险理赔的超额部分192元,要求把192元转账到指定的支付宝账户,当时就以为是骗子,就挂断了电话;挂断电话后就接到一个号码10690389275758发来的短信:【维服】您好,请将本子理赔服务超保额部分192元打至支付宝账户:tb@carepair.net,备注上“姓名***”以便识别,三个自然日未收到补差款(02151971684)咨询,谢谢配合!当天回家后,就上午查看了淘保包的保险条款,看有没有保险费用超额要求买家支付超出部分款项的条款,可从头看到尾都没有看到要求支付超额部分的条款,只看到条款的第十条:本“手机保修”服务在执行过程中无任何隐藏费用。甲方支付最初的“手机保修”保险服务购买费用后,在享受保险服务过程中无需再支付其他额外的维修费用,且无免赔额,亦不需要因解除本服务协议而支付额外费用,除非在解除本服务协议前甲方已经接受乙方的服务。就更加以为是骗子了,就没有打款,也没有联系,就等着手机维修好了可以寄给我了;
直到9月18日,接到上海手机维修部的电话(021-63803511):询问我是否不维修手机了,说保险公司通知手机不维修了,要求维修部把碎屏装回后寄还给我,我就要求维修部暂时不要寄回,我询问保险公司到底是怎么回事后再通知维修部;
当即登陆旺旺联系了众安保险旗舰店的客服:淘淘,进行咨询并投诉,客服淘淘说向上反馈后,在三个工作日回复;
到9月20日下午16:19,众安保险021-80206991打我电话,说在处理中,让我等他们的处理结果;
我在淘宝上向淘宝的人工客服也投诉了,淘宝的人工客服直接要求我向众安保险投诉,把电话号码发给我,要我自己联系,我说淘宝作为第三方的平台,我在淘宝这个平台上购买了淘保包的服务,难道淘宝就不管的吗?最后淘宝的人工客服说向众安保险反馈;
在9月18日向众安保险投诉后,一直到9月27日,期间接到了众安保险的几个电话,电话的内容无非就是你的手机保额超出了购买淘保包的保额(就是手机的总价),要求我支付超出部分,我要求众安保险解释保险条款中那条是要求买家支付费用的,我说只看到不需要买家支付任何费用的条款,没有看到要求支付费用的条款,对方就又说要向上面反映,三个工作日内回复;
因为手机从9月1日寄出,到27日将近一个月了,我在多方投诉(淘宝,众安保险)无果后,只能自己直接联系021-51971684电话,答应支付192元的超额部分,对方重新发了个短信给我,我按照短信上的提示,给支付宝账户:tb@carepair.net 打过去192元,第二天9月28日收到维修后的手机,前前后后将近一个月时间的等待,投诉,交涉,但一直得不到满意的答复;我在收到手机后再次向众安保险的旺旺客服投诉,到今天已经10月21日,期间接到了众安保险的两个电话,一个是10月8日,国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,电话是和我说下已经接到了我的投诉,在调查中,第二个电话是10月11日,说是核实了,我的手机修理费用是超额了,应该我支付的,我再次要求对方解读保险条款的第十条,还有第三条的第4条;对方就说要向上反映,但到今天也没有给我一个答复;
我的这个手机Nexus6,是水货,总价是950元,碎了玻璃屏幕,我在淘宝上查过,普遍的换玻璃屏幕的价格在170元到300元,最低170元就可以更换了,而现在众安保险的换玻璃屏幕的费用是950元+192元=1142元,我为此付出的费用是:保险费28.5元+超额费用192元=220.5元,这个费用足够我在淘宝上自行更换玻璃屏幕的费用了;其中的黑幕不言而喻,众安保险可能是付出了950元的维修费,但第三方的修理机构却大大的赚了一笔,这样的淘保包还有没有必要购买,大家看到这里应该可以明白了,买了也是白买;
以下我粘贴几条淘保包的保险条款,让大家看看:
第三条:保险服务范围:4. 数码商品置换价格补偿(以下简称“置换”):当甲方在本“手机保修”项下的数码商品经过三次有效维修,经乙方判断仍需要进行第四次有效维修的,或经乙方判定无法修复或维修代价过大时,甲方将得到原购买店铺或同等类型店铺,同款或功能不低于原款的机型现售价格补偿,因技术革新等原因,补偿价格将有可能低于原商品成交价,由甲方自行购机置换。当数码商品需要置换时,甲方必须将原数码商品 、购机发票或销售凭证(淘宝订单号等),连同授权服务的三次有效维修单据,一同返还给指定的服务网点进行置换。当甲方的数码商品置换后,即视为乙方已经完全履行本保险服务协议的义务,本保险服务即告终止。
第十条:本“手机保修”服务在执行过程中无任何隐藏费用。甲方支付最初的“手机保修”保险服务购买费用后,在享受保险服务过程中无需再支付其他额外的维修费用,且无免赔额,亦不需要因解除本服务协议而支付额外费用,除非在解除本服务协议前甲方已经接受乙方的服务。
以上条款明确的指出,在保险执行过程中,买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,如果手机维修费用超过原商品成交价或乙方判定维修代价过大时,甲方可以得到同款或不低于原款的机型现售价格补偿,由甲方自行购机置换;但实际上,众安保险公司没有按照保险条款,采取补偿现金或置换手机的方式,而且单方确定了手机维修超额金额,并要求买家支付超额费用的方式,而且如果买家不支付超额部分,就要么不维修手机,要么就是拖延时间不处理;
实际上众安保险就是欺诈消费者,我要求淘宝和众安保险给出合理的解释;


